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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出台住房租赁试点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3-02 09:12:56

来源: 人民网

分类: 国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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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网站获悉,江宁区日前发布了《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这是继南京市去年8月出台住房租赁试点方案后的首份区级文件,未来江宁将拓宽租赁住房筹集渠道,并鼓励发展租赁配套。

    在如何拓宽租赁住房的筹集渠道方面,扬子晚报记者在江宁区的《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中了解到,今后将通过划拨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地力度,针对出让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部分新增住宅用地,将配建5%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建成后与地块达到最高限价后竞建的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

    与此同时,江宁区还将试点开发商自持住房用于租赁,在中心城区商业、办公、就业密集区域周边或者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集中区域,选取符合住房租赁市场需求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出让时土地用途直接明确为“租赁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全部由开发企业自持,用于长期租赁,不得分割转让或改变用途,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此外,江宁区还将试点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商业用房、集体土地等建设租赁用房,同时,支持和鼓励居民出租闲置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实行免费登记备案制度。

    扬子晚报记者还了解到,江宁区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权利清单,逐步实现购租同权,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

    据悉,在今年春节前举行的一场土地拍卖会上,江宁大学城的一幅纯租赁用地被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以底价3.22亿拿下,距离1号线底站药科大学站仅一路之隔,业内人士指出,未来南京推动租赁住房入市的力度还将持续加大,这将有望缓解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并起到抑制房价的积极作用。
编辑:小莫

责任编辑: tian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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